深圳重奖电商企业,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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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深圳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等三个奖励项目的通知》。
根据通知,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将一次性获得奖励300万元,要求获奖项目必须是2019年2020年获批的企业。企业名单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认首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数字商务企业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认第二批数字商务企业的通知》为准。
网络零售额纳统贡献奖励项目聚焦两类企业:一是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2020年度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二是2020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该企业5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300万元。
近年来,深圳加速培育本土电子商务发展,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实施细则。此次开放申领,是扶持政策正式落地的体现,相关企业可于8月18日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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