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2022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贴怎么申请?需要注意什么?

深圳光明区2022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贴 补贴

资讯来源:深圳光明


深圳光明区2022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贴怎么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具体内容,见正文。 (关注深圳派,获取深圳光明区购物活动补贴最新资讯及申请入口)


一、政策内容

2023年1月至3月,全区主要购物中心、商业街等策划组织主题购物活动,对举办活动实际投入费用超过10万元的,予以举办单位50%、最高30万元的活动开展补助。

活动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结算,单个商贸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资助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先到先得,至2023年4月30日或300万元资助金额使用完时为止。

二、申报条件

全区主要购物中心、商业街等商贸运营主体(辖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业街、汽车销售4S店、品牌餐饮等商贸企业)主动或委托策划开展主题购物活动,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了活动备案、执行,并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了结算、申报等工作,活动原则上需加冠“畅享光明”称号,活动期间切实发生了活动相关的、可补贴的费用(包括购物活动实施的奖励或优惠让利,展台<舞台>、门头、背景板等现场物料搭建,活跃活动现场氛围的主持人、歌舞人员等人工费用,展板、道旗、海报、线下巡游巴士、道闸栏杆现实可见的宣传推广费用,传统纸媒和线上媒体推广的版面费、流量费、展现费用,宣传所需的摄影、摄像费用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编写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纸质封皮,封皮须打印配套活动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年份),在材料封面、封底加盖公章及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材料一式1份。材料清单如下:    

备案阶段:

(一)主题购物活动概述。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为在光明区有关业务情况),主题购物活动基本情况(主要为活动方案内容、规模、时间、预算费用分布情况),申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建议提供配套活动方案、预算等文件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申报阶段:

(三)光明区2022年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助申请表;

(四)企业承诺书;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则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备案阶段通过审核的网页截图;

(七)开展主题购物活动的佐证材料(活动照片、宣传广告、海报、宣传报道的链接和截图以及物料的照片等)和结算费用(如支出明细表、宣传推广费用表)的证明材料; 

(八)配套活动费用支付凭证(结合提交的结算文件等材料应能证明费用情况);

(九)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信用报告<完整版>)。

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第七项电子版表格应包含公司名称、支出项目、支出明细、结算金额和应补助金额。

四、受理申报时间

2023年4月30日前持续受理备案和申报,视实际受理情况和资金剩余情况开展审批和拨付工作。如区商务局评估预算资金已不足于补助备案活动,将关闭备案申报链接。补助不溯及备案前已发生活动。

五、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区商务局制订申报指南,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发布申报指南。

(二)企业申报: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选择“光明区2022年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助”,在线填报。

1.备案阶段。

申报材料第(一)至(二)项上传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申报系统,十个自然日内审核,审核合格的,将反馈“备案通过”信息,不合格的,返回修改。

2.申报阶段。

活动结算后,在2023年4月30日前再次提交以上第(一)至(九)项申报材料,十个自然日内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后方视为完成申报)

(三)材料接收:2023年5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按照要求整理(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仅接受邮寄或指定时间)至区商务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42A)。区商务局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修改。

(四)材料审查: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

(五)征求意见:区商务局制作拟补助企业名单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拟资助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资助的,将视情况予以采纳。

(六)对外公示:经审核认定,区商务局将拟补助企业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七)资金拨付:区商务局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完成款项拨付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本申报指南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区商务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区商务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光明区2022年岁末年初促消费主题购物活动补助申报事宜,项目单位应自主申报项目。区商务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区商务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区商务局举报。

(四)对经告知原因后,拒不配合上传有关材料的,或多次(三次)上传与补助活动无关材料的企业,将不再受理该企业材料。

七、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电话:0755-88211643

邮箱:gxjsmjrk@szg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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