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区至少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深圳 特殊教育 学校

资讯来源:深圳晚报


2021年8月11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深圳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关注文末获取深圳教育最新资讯及办事入口)


深圳将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95%以上。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方面,还将推动深圳市持证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


推动持证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5%以上


《方案》提出,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要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推动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到95%以上。


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方面,将根据全市实名登记残疾学前儿童身心发展情况、家庭意愿和深圳市学前特殊教育资源状况,通过普通幼儿园就学、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就学、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接纳等方式,推动深圳市持证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其次,还将大力推进学前融合教育,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试点,推动学前融合教育示范园建设工作,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早期干预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


《方案》指出,要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残疾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为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考或单招单考提供统筹服务。


《方案》提出,要支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学校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普通高等学校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鼓励残疾人参加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支持本市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


在残疾人继续教育和扫盲工作方面,将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继续以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加快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建设


深圳也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根据“凡是常住人口达到30万的区应建有一所独立设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原则上全市各区至少建设1所独立设置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其次,还将加快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优化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扩大高中规模,合理设置课程、专业。加快推进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科学划定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与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提高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学位供给能力,满足残疾学生就读需求。支持深圳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特教班或随班就读试点。


此外,还将支持高等院校拓展特殊教育资源。支持深圳市各高等院校设置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院或者相关专业。招收残疾学生的院校应实施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适当改造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鼓励各职业院校与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共建共享实训实习和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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