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学期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领指南
2022年春季学期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领指南!@深圳家长又到了领补贴的时间,2022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终于来了!近日,龙华区公布了具体的申请指南。小学每年最高7000元,初中每年最高9000元。(详见文末提示获取学位补贴申请入口)
● 申报时间和对象
○ 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至4月20日(星期三)下午6:00
○ 申报对象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 补贴标准和规则
○ 补贴标准
小学: 每人每年最多7000元(每学期最多3500元) 初中: 每人每年最多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
○ 补贴规则
受委托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学费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补贴额度为补贴标准的最高值。也就是说,家长实际能补贴多少钱,跟学校学费有关系。 例如:某民办初中学校一年学费为8000元,低于初中补贴标准,家长可拿到手的补贴为8000元;若该校一年学费为10000元,高于初中补贴标准,家长可拿到手的补贴为9000元。 注意:住宿、校车、校服等费用不在补贴范围
● 龙华民办学位补贴具体申请指南
申报形式和流程
1.可享受“免申即享”服务的情形 上学期已成功申领"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且仍在原学校就读的学生,即现一至九年级学生(不含插班生、转学生)可以享受“免申即享”服务,无需在网上进行申报。
服务申报流程 1.龙华区教育局将于4月12日前向符合享受“免申即享”服务的学生家长发送政务短信(温馨提示:短信只发至孩子其中一位家长,下附短信范例),家长无须任何操作即可为自己的孩子申办学位补贴,只要安心等待补贴发放即可。 2.短信范例:【龙华区政务平台】尊敬的XXX家长,您好!经龙华区“免申即享”系统比对和认定,您的孩子XXX符合本学期(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条件,已成功纳入本学期“免申即享”补贴发放名单。期间,您无须到学位补贴系统重复办理申报手续。详情可手机登录i深圳APP>区级服务>龙华区>我的免申即享,查询状态。为防止诈骗请勿告诉他人收款账号、密码或验证码。[龙华区教育局]。(具体以实际推送为准) 3.查询方式:登陆“i深圳”APP>区级服务>龙华区>免申即享>我的免申即享查询申报结果。 4.发放时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一般在学期末发放,具体时间以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5.温馨提示:如您符合“免申即享”条件,是否查看享受状态信息,并不影响学位补贴资格条件的认定。如发放补贴前有转市、区外就读、退学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补贴不予发放。
2.可享受“秒批”服务的情形 新入学学生,包含一至九年级插班生,转学生和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在校学生,可以享受“秒批”服务,需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服务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学插班生等未在现就读民办学校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于4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4月20日(星期三)下午6:00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在我市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进行申报。(已享受“免申即享”的学生无需申报) 2.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脑端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申报(暂不支持使用手机端“粤省事”小程序申报),搜索学位补贴,选择“龙华区”,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填报系统。 (1)注册、登录 广东政务服务网采取实名认证,用微信扫码即可登录。 (2)填报信息(注:红色*号项为必填项) 信息填报页面带有“*”的项目为必填项,须如实填写。登录后按有关要求填写或修正相关信息,步骤如下: ★学生基本信息 ★监护人信息 ★信息的保存:填写过程中可随时点击【暂存】按钮及时保存;保存后发现信息需要修改的,可以直接修改;保存后退出系统,可以重新登录系统作相应的修改,再点击【暂存】按钮。 ★信息的提交: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保存,复查无误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入材料上传页面,可以上传相关证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信息将不能修改。提交后系统将自动比对材料,并及时以短信方式告知比对结果。如果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以撤销后再次提交,或者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学校,上交区教育局进行人工审核。 ★撤销申请操作如下:点击申报页面下方的【我的事项】按钮,找到对应业务后,点击【撤回业务】,撤销申请后,再按照第1步再次提交。 注意:撤销申请操作后必须再次进行申请补贴及确认递交操作,否则系统就会认为申请人放弃了申请本学期的学位补贴。 (3)材料要求: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材料大多都不用实体证件,只需准备相关证件信息就好。 学生: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属性(深圳户籍、非深户籍、港澳户籍、台湾户籍)。 监护人:监护人姓名、户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非深圳户籍监护人一方必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新版居住证。 1.台湾户籍的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交学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签发地为深圳市公安机关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2.港澳户籍的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交学生的和签发地为深圳市公安机关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若无此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则需要提交深圳市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4.发放时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一般在学期末发放,具体时间以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5.温馨提示:如您符合“免申即享”条件,是否查看享受状态信息,并不影响学位补贴资格条件的认定。如发放补贴前有转市、区外就读、退学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补贴不予发放。
特别提醒 如果家长对申报流程有疑问可以参考后附的“龙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操作指南(家长版)”或“龙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操作视频指南”。
○ 申请入口及指引
所以符合条件的朋友,记得赶紧申请起来!另截止到发稿前,深圳其他区的春季学位补贴开放申请时间仍未公布,后续如有最新消息,将在关键词回复页面第一时间更新,敬请留意。(详见文末提示获取学位补贴申请入口)
此外,我们都知道,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免费的,民办学校还需要缴纳学费等。
而对于最近大家都很关注退费的问题,这里还给你们整理了深圳的民办学校退费规定及收费规定常见问题解答,最后一起来了解下吧。
● 深圳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解答
○ 深圳民办学校退费相关规定
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退还所收费用。 ①因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③学生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被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或因触犯法律、法规不能继续接受教育的,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④学生在校时间从学校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起计算。
○ 相关常见问题具体解答汇总
1、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有哪些? 答: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含教科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 其中,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 伙食费(含课间餐)、午休费(仅限走读生,提供床位)、校车费三项服务性收费和校园一卡通工本费(首次办卡免费)、代购教辅材料费、校服费三项代收费,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前提下按实计收。 除上述收费项目外,学校不得另行设置项目强制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2、学费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学费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即:、只核定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收费标准,小一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6年保持不变,初一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3年保持不变。 2018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 3、插班生的学费如何收取? 答: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提示:比如说插班5年级,收费就和5年级其他孩子一样) 4、学位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深圳市对民办学校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给予学位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小学3500元/生·学期、初中4500元/生·学期。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 5、同一年级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吗? 答: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同一学校新招收的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得以“实验班”“特色班”“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等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6、核定学费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兼顾学生家长的负担和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7、学校可以每年申请核定新生的学费标准吗? 答:建立和完善以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政府补助标准为基础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变化等因素申请核定学费标准。 答:住宿费标准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核定,不得营利。 9、学校若有违规收费行为要向哪个部门投诉? 答:依据政府部门职能分工,若发现学校有违规收费、不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等行为,可直接向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为12358。 10、学生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该如何退费? 答: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退还所收费用。 ①因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计算。 ③学生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被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或因触犯法律、法规不能继续接受教育的,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④学生在校时间从学校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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