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 个人账户设立业务范围与条件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1、条件2的,单位可以提出个人账户设立申请;符合条件2、条件3的,单位或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身份证重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符合条件4的,单位或职工本人可以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申请。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2.职工未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3.个人账户设立的过程中,发现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已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的。4.职工有两个不同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业务办理须知: (一)个人账户设立: 1.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后,职工身份信息核查通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生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生效后才能进行汇补缴等业务,建议单位在托收日一周前设立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因身份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核查失败的,可通过个人账户生效前信息变更申请修改职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 3.为港澳台和外籍职工设立个人账户的,专办员可直接到缴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无需预约;该类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后,即时生效,专办员应根据该类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设定好启用年月。 4.通过有效身份证件等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港澳台和外籍职工身份的,还需要提供相应辅助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1)台湾地区居民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2)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3)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凭证 。 5. 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时,应提供《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仅限机关事业单位使用)》。 6.7家归集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 (二)身份证重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单位操作失误等历史原因造成两职工存在同一身份证号码的,身份证号码正确的职工可凭身份证办理本业务,无须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 “同城转移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个人账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身份证重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
个人账户设立 |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 原件:1份 |
职工身份证件 | 原件:1份 |
专办员身份证件 | 原件:1份 |
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 | 原件:1份 |
身份证重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 原件:1份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原件:1份 |
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 | 复印件:1份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 | |
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 复印件:1份 |
结婚证 | 原件:1份 |
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 原件:1份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1份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原件:1份 |
单位出具的证明 | 原件:1份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户申请表 | 原件:1份 |
申请并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原件:1份 |
办事窗口
平安银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10号窗口
深圳市龙岗区吉祥路173号新亚洲花园A1平安银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10号窗口0755-28952004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国工商银行红围支行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4号窗口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1层地王购物中心G工商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4号窗口0755-22983424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6号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一楼中国银行营业厅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6号窗口0755-22338524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国建设银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5号窗口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路9009号珠江国际中心D栋一楼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5号窗口0755-84583713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专业分厅福田业务办理窗口8-12号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福田业务办理窗口8-12号窗口0755-12329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专业分厅宝安业务办理窗口7-13号窗口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西乡大道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东侧2楼宝安业务办理窗口7-13号窗口0755-12329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信银行香蜜湖支行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1号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香域中央花园香域街101号中信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1号窗口0755-82708041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银行华侨城支行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11号窗口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新桥大厦首层交通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11号窗0755-26920096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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