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
● 港澳通行证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深圳市申请赴港澳地区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1.广东户籍居民及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2.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广东户籍居民; 3.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户籍大学生; 4.外省户籍居民。 以上申请对象为非深户居民不包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但属广东省户籍且工作地在我市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外省户籍居民已在我市登记备案的除外。
● 办理流程
○ 网上预约
1. 进入深圳市公安局官网,链接如下:深圳市公安局官网
2. 在深圳市公安局官网依次点击进入“政务服务” > “个人业务” > “出入境业务” > “深圳户籍/非深户籍/..”(根据户籍选择),进入办事大厅预约选择页面

3. 选择临近的出入境办事大厅后点击“下一步”

4. 选择想要预约的办事时间,并点击下一步

5. 点击同意申请协议书

6. 按照想要申请的通行证具体情况填写,注意如果办理者不想再跑一次办事大厅,可以直接选择在证件审核通过发放后直接寄送至目标地址,这样只需要预约后去办事大厅一次即可办理完成。
○ 微信预约
打开微信,按如下图例点击: “我” > “支付” > “城市服务” > “移民和出入境” > “广东省出入境服务” > “办证” (进入后会出现身份验证的登录提示)




点击办证后就按照具体的【办事大厅】、【预约时间】与【申请信息】如实选择与填写,总体情况与网页版相似,这里就不重述了。
○ 窗口办理流程(网上预约或微信预约完成后)
1.申请: 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首次申请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持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港澳签注或持有非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已在我市申请过赴港澳签注再次申请港澳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网上/微信预约后,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办证大厅取号排队,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审批。 4.审批: 市局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批准通知书》。 5.办结: 市局将审批结果报送省厅,省厅3个工作日内制作、签发证件。 5.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邮递领取。 注:1.非广东省户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办结 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 收费情况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
以下为基础材料 | |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 原件、复印件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 | 需要回执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圳户籍) | 原件、复印件 |
不同人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
在读证明(适用非深户籍但在深圳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 | 原件 |
军人身份证明(适用军人申请 ) | 原件、复印件 |
监护人委托书(适用子女委托办理) | 原件 |
被委托人身份证(适用子女委托办理) | 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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