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深圳市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将处以罚款!
资讯来源:宝安日报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作出明确要求,违规者被责令改正且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深圳也将同步执行。
电动自行车相关的违规行为在市民的生活中较为常见,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所导致的火灾现象也时常发生。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呢?深圳市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
★ 要合理控制充电时间,按照电瓶容量的大小,一般在8-10小时即可完成充电;
★ 不要在住宅内充电,室内易燃物品较多,一旦出现起火事故容易酿成火灾;
★ 不要“飞线”充电,指在高层接线至楼下给车辆充电,当电线处于室外遇到天气突变等情况下,易酿成火灾;
★ 不要将电动车停放至楼道,一旦电动车在楼道起火,将直接阻断消防求生通道;不要盲目改装电动车,进行加装音响、照明等改装,容易因线路负荷引起火灾;
★ 不要购买和使用非国标及超标电动车,将增加使用的风险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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