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1离婚办理流程
●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办理材料
一、深圳市居民与国内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深圳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香港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 深圳市居民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澳门居民 1、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澳门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深圳市居民与华侨、出国人员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华侨、出国人员 本人的有效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五、深圳市居民与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六、深圳市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外国人 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一、深圳市居民与国内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网上预约(详见文末提示获取预约入口)
2、登记处受理
预约时间内当事人到预约婚姻登记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审查核实,审核通过,发给缴费单;
按缴费单缴费(9元)。
3、领证
缴费后在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二、深圳市户籍居民与港澳台人士、华侨及出国人员、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
1、网上预约
2、初审
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3、受理
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4、审查
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5、登记
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 深圳市婚姻登记处汇总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96980、12349。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原区检察院);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5608873、12349。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叉处(西南角);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96881、12349。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3楼1305室;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2320204、12349。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六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7751404、12349。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93号园林大楼2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8948173、12349。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沙坣社区东纵路145号旭丰楼东座9楼(国税大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84622166、12349。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3336173、12349。 光明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88211351、12349。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厅;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8333039、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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