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补领、换领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补领、换领范围与条件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或者证面记载信息发生变更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居住证损毁或者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新证。
●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门户网站(“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szjzz.ga.sz.gov.cn)”、“深圳市公安局”)或微信(“深圳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办理入口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流程开始。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
2.受理:申请材料完备并通过系统初核提交成功的,系统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机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相关条款2个工作日内对受理后的申请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缴纳工本费。15日内未缴费的终止办证流程,申请人缴费时间不计入整体承诺办理时限。 5.办结:缴费后2个工作日内居住证系统发送制证数据至制证中心,制证中心5个工作日内制证,业务办结。 6.送达:制作好的证件1个工作日流转到受理点或邮局,申请人可通过居住证窗口或同城快递领证,证件送达后流程结束。换领居住证的,发证时收回原居住证(同城快递发证的由邮递员收回)。
○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现居住所属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机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相关条款2个工作日内对受理后的申请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缴纳工本费。15日内未缴费的终止办证流程,申请人缴费时间不计入整体承诺办理时限。 5.办结:缴费后2个工作日内居住证系统发送制证数据至制证中心,制证中心5个工作日内制证,业务办结。 6.送达:制作好的证件1个工作日流转到受理点或邮局,申请人可通过居住证窗口或同城快递领证,证件送达后流程结束。换领居住证的,发证时收回原居住证(同城快递发证的由邮递员收回)。
办事窗口
福田区梅林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路38号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路38号梅林派出所户政室0755-84465000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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