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起深圳市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提高详解

医疗保险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和市统计局《2020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我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943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620元(四舍五入)。

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

● 2021年深圳各档医保缴费标准

由于每年的缴费基数随着社平工资的变化而调整,所以根据最新公布的深圳市上年度社平工资11620元/月计算,从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深圳市基本医保一二三档的缴费标准调整如下:

○ 基本医保一档

(以职工身份参保)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目前为34860元),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目前为6972元)。

缴费比例:企业用人单位比例5.2%(基本医疗保险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0.2%),个人比例2%。

注:根据《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本市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由6%调降至5%,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 基本医保二档

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

缴费比例:0.8%,其中用人单位比例0.6%(基本医疗保险0.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0.1%),个人比例0.2%。

○ 基本医保三档

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

缴费比例:0.55%,其中用人单位比例0.45%(基本医疗保险0.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0.05%),个人比例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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