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方式

人才房
符合条件的深圳市新引进人才可以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0年3月7日之后深圳市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 申请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3.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4.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 线下办理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4.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5.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6.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办事窗口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0755-88102111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派】id: best0755(原:深圳百事通)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保障房】即可获取安居房申请、轮候信息查询等方式及其最新资讯。


了解更多深圳办事政策,请关注公众号 深圳派 (id: best0755) 长按或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