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型商品房配售
● 安居型商品房配售范围与条件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并取得《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的在册轮候人均可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认购期间也应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在配售通告规定的时段内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家庭人口信息,提交认购申请。 2.受理(即时受理) 系统自动受理申请,符合认购申请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系统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特别提醒: 在册轮候人轮候期间,其住房、婚姻、子女、户籍、抚恤定补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提交认购申请之前办理信息变更(流程按照轮候信息变更事项办理),信息变更完成后,再网上提交认购申请。 3.审核 提交认购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申请人资格。符合认购资格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取消认购资格。 4.审批 认购审核合格的,同意其申请,申请人打印认购回执。 5.办结 该事项为即办件,申请人完成认购,此事项办结。 6.送达 打印认购回执即为送达。 后续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须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因自身原因需要到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服务单位提供自助电脑设备,并配置专人指引其进行网上申请(按网上办理流程办理)。
办事窗口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办理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办理窗口(0755)23913773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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