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个体工商户申请指南
注册个体工商户申请指南 设立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港澳居民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均可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 2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 申请渠道(详见文末提示获取申请入口)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仅针对大陆自然人)、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推出的建设银行的智慧柜员机、各辖区分局业务受理大厅。 所需材料 通过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系统办理,并已通过数字证书验证身份的,可免提交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材料清单: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业务受理大厅 辖区分局 已通过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申请并提交全流程办理的,无需再预约至辖区分局大厅办理。 福田局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二楼1-18号窗、三楼1-18号窗 罗湖局 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12-36号窗口 宝安局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局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综合窗口 南山局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龙华局 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二楼44--55号窗 光明局 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区行政服务大厅北厅7-25号综合窗口 龙岗局 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区行政服务大厅27-39号窗口 坪山局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大鹏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盐田局 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一楼2-12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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