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来深就业员工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说明!
资讯来源:深圳人社
深圳首次来深就业员工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说明!为首次来深就业员工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新招用员工补贴(关注深圳派获取补贴申请指南及申请入口)
根据2023年1月出台的《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规定,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为首次来深就业员工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最高30万元;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首次来深就业员工,可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初次就业补贴。
上述补贴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员工申请。近日,在发放上述补贴过程中,我局发现,因缺少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或深圳市金融社保卡信息,部分企业或劳动者的补贴未能成功发放。
为保障合法权益,请相关企业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完善社保缴费银行账户信息,相关个人完成深圳市金融社保卡办理、激活。具体办理方式及截止期限我局已发送短信提醒,请按照短信通知要求办理。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感谢支持和理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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