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迁出公积金销户提取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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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迁出公积金销户提取怎么办理?职工户籍由深圳市迁出至境内其他城市且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可办理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业务。(关注文末提示获取深圳公积金最新资讯及办事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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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职工户籍由本市迁出至境内其他城市,且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现役军人可提供部队出具的调动证明作为户籍迁移证明办理本业务。
4.目前户籍迁移证明我中心已实现联网查询,无需另外提供;若我中心无法查询到,但职工又符合提取要求的,可提供户籍迁移(迁入异地或迁出本市)证明原件一份办理。
5.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且余额为零的,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零余额账户销户提取业务,或凭身份证和联名卡通过网上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6.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通过“预约”服务选择“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
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
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
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
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户口迁移证
有迁入地户口簿的,无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5、居民户口簿
(1)迁入地户口簿原件一份。如有户籍迁出证明,无需提供迁入地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户口薄已实现电子证照关联,申请人无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查询到户口薄的,或省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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