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人才租赁住房补租对象、申请条件!

深圳 福田区 人才租赁 住房补租 申请条件

资讯来源:幸福福田

深圳福田区人才租赁住房补租对象、申请条件!福田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申请启动!(关注深圳派获取人才房申请入口及申请指南)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了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支持福田区中小企业稳定持续发展,同时着重保障福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现就福田区企业已参与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的福田户籍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受理补租的房源范围为本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


二、受理对象


申请人在福田辖区内注册(或者执业地)登记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就职,且申请人2023年7月31日18:00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8:00。


四、年度配额


配额为1000套。按审核通过的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在册排序位,依次保障,配额分配完毕即止。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以个人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承租具备深圳市房屋编码的社会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

(二)申请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列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三)申请人与在福田区辖区内注册(或者执业地)登记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处于有效期内。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包括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领取任何形式的租房货币补贴,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除外)。

(六)申请人须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市、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认定,或者是单位认可并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特殊人才,可不受前款第二、三项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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