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哪些地方可以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深圳哪些地方可以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2023年深圳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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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哪些地方可以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根据目前政策、深圳各区都可以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但如果不符合居住信息申请的条件,还是需要准备租赁凭证或其他住房材料。(关注文末提示获取深圳学位申请入口及申请指南)


大家应该都知道,申请学位需要提前一年准备住房材料。对于2023年入学的来说,目前大部分区已经过了办理时间,但目前还有部分情况可以办。仅限于大鹏、光明、盐田这三个区的深户。现在规定时限内,其他均已过了办理的最晚时限。


另外,在说政策要求之前还是要纠正部分人的一个错误表述,租赁合同和租赁凭证真的不是一种材料。


租赁合同直接和房东签就行,租赁凭证要到政府办事窗口提交材料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其实说的也是租赁凭证)。


租赁合同长这样▼


租赁凭证长这样▼


一、福田区


租住有产权房屋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二、罗湖区


(一)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


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凭证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凭证按新证件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3年9月30日。


(二)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三、龙岗区


2023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温馨提示:

2023年入学租赁凭证要求中没有再区分深户非深户要求。



四、宝安区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时限要求:


2022年秋季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注意,一般年份是要求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搞定)



五、龙华区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2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后,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


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六、南山区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含)后,方可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温馨提示:

1、上面说到的签发日期,其实就是租赁凭证右侧的初始发证日期(如图),一般也叫备案时间,而非你和房东签合同的时间。

2、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政策中的租赁凭证办理时间要求中没有再区分深户非深户



七、大鹏新区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凭证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圳户籍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时间加分。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即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3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租赁凭证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3年9月30日。



八、光明区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01、深户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入学当年4月30日前搞定就行)


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02、非深户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3年9月30日以后;(因疫情影响2023年政策临时放宽,一般是要求入学前一年4月30日)


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九、盐田区


01、深户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0年2月28日之前;

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02、非深户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2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0年2月28日之前;

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03、需无房证明


鉴于近年来盐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的流入性需求持续快速增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申请人中的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和F类(非深户租房)两类申请人申请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他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十、坪山区


2023年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2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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