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高温补贴有多少钱?
资讯来源: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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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区别
对于高温天气作业,很多人会想到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但二者是有区别的。
第一,针对人群不同
高温津贴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防暑降温费针对高温期工作的所有职工。
第二,支付方式不同
高温津贴仅可现金支付,防暑降温费可现金支付或发放物品。
第三,归属类型不同
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组成部分,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我国南北气候差异大,不同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和时间都不一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从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300元
在广东省,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❶ 从事露天岗位作业;
❷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除了高温津贴之外,《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还对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做出了很多详细规定。
01合理布局生产现场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
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生产现场符合国家标准。
0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6 小时,12 时至16 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03 发放防暑物资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配备常用防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的,应当立即送医院治疗。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下设立休息场所,并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备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用人单位对患有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者室内高温工作疾病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
温馨提示: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哦
劳动者发生中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视同)为工伤
一是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引起中暑,经依法诊断为职业病(职业性中暑)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中暑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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