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注意!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开始!(附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资讯来源:广东省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2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注文末提示获取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载等相关入口)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采用院校自主招生方式,重点开展“1个计划”和“1个试点”。分别是: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开展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院校、招生类型、专业及计划请查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各院校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安排及报考条件请查阅院校招生网公布的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报考条件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应是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为对口专业从业人员。
现代学徒制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招生院校专业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和相关院校专业报考要求且拟报考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进行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直接使用已获得高考报名号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无需重新进行高考报名。高职扩招报名、院校专业志愿填报、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关注文末提示获取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载等相关入口)
考生需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并按附件1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各类生源专项计划安排、各类招生专班报考要求、录取标准及录取规则、工作时间安排须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拟报考院校专业、各类专班的报考条件、办学地点、办学形式,结合自身实际及拟报考院校各类生源专项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招生院校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先向招生院校咨询,明确本人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后再填报院校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不得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或院校专业志愿。因未认真查阅或向招生院校咨询院校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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