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房申请材料、申请流程!
资讯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龙华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房申请材料、申请流程!龙华区发布配租通告!662套住房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今起开始受理(关注深圳派获取住房申请指南及办事入口)
龙华区发布配租通告!662套住房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今起开始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详见附件2);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详见附件3);
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进行查询打印);
5.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4);
4.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5);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6)。
配租流程
(一)注册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账号
各住房专员前往下述网站注册账号,未注册成功账号的企业,后续将无法配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咨询电话:0755-23446658。
注册账号网站:
https://zjj.sz.gov.cn/zfxx/ggfw
(二)申报事项
住房专员可根据公布的房源预选企业意向房源,并填写《意向房源申报表》(详见附件8),确定信息并填写完整,申报表名称修改为企业名+意向房源申报表(如“XXX有限公司意向房源申报表”),将申报表发送至邮箱:zfhjsj@szlhq.gov.cn。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31日(共14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定向配租申请资格。
网上申报结束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对申请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的,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对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房源分配。
(三)确定拟分配套数
龙华区2022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所有企业均可根据企业内部需求申报意向房源,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各企业的申报信息,并结合房源情况及企业配额标准统筹确定拟分配套数。
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开展房源配租,配租时采用随机等方法确定具体房号。系统将受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企业住房专员手机,各住房专员根据短信提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确定拟入住申请人名单。
(四)提交申请材料
各企业住房专员按要求准备拟入住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提交纸质材料。
(五)签订租赁合同
申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以后续通知为准)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
(六)办理入住及备案
待配租项目符合入住条件时,承租企业需办理入住手续并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企业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承租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点击链接获取全部附件
http://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content/post_10720482.html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承租企业仔细查看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结合企业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
重要提示
(一)申请定向配租的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企业配租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企业内公示,有关公示情况须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企业应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配租房源,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向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咨询,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五)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向项目所属派出所咨询,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六)关于学位、落户及居住证等问题,申报企业需充分告知申请人(入住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不利因素及学位存在可能已被占用的情况,申请人(入住人)须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房源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七)入住本次定向配租项目的入住人:
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2.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八)因本次定向配租住房安居瑞龙苑、龙光玖悦台项目为我区筹集的房源,由我区开展住房配租工作,首次租赁期为三年,如该项目三年租赁期满后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企业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其他项目租赁期限和续签政策按照续签时市、区有关政策执行。
(九)定向配租咨询电话:0755-29577224(配租咨询)、0755-23336676(政策咨询)、0755-83088382(安居瑞龙苑、龙光玖悦台签约咨询)。
(十)上述项目可能涉及噪声、粉尘、振动等问题,请申请人(企业)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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